质检总局 科技司司长武津生2日说,自去年6月法国波尔多葡萄酒获得中国地理标志保护后,巴尔萨克等45个波尔多葡萄酒附属 产区 近日也获得了中国地理标志保护。
武津生当日在 质检总局 批准对波尔多附属 产区 实施 地理标志产品 保护公告仪式上表示,截至目前, 质检总局 已批准国家 地理标志产品 2000个,在华保护国外 地理标志产品 16个, 地理标志产品 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近10000家,保护产值10000亿元。
据他介绍,在 质检总局 批准的国外 地理标志产品 中,来自法国的产品占三分之一。
武津生说,对波尔多葡萄酒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国际贸易发展,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和特色产品。
法国波尔多葡萄酒行业联合委员会负责人表示,中国是波尔多葡萄酒第一大出口目的国,波尔多葡萄酒获得中国 地理标志产品 保护,赋予了贸易商、种植商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将提高对原产地产品的保护力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
地理标志产品 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