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扬州市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扬州市食药监局在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白酒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本次监督抽检的产品主要为白酒(含原酒和调味酒)。
此次专项抽检中,除两家企业停产外,共计抽取9家白酒企业18批次样品,检验结果有4个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个产品固形物超标,3个产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超标。目前已移交属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据了解,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作为塑料制品中常用的增塑剂,可从塑料制品中迁移到环境或食品中,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在空气、水和食品中均可能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食药监专家强调,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允许直接添加在食品中,一些生产企业尽管并非主观故意添加,但由于生产工艺水平问题,可能采用增塑剂含量较高的容器来长时间盛放酒类产品,易导致大量增塑剂迁移入酒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