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山东沂蒙山酒业有限公司了解到,针对该公司生产的全蝎酒涉嫌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山东沂蒙山酒业有限公司向社会发布召回公告,主动召回全蝎酒。公告如下:
我公司2013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5日生产的全蝎酒(商标:沂蒙山全蝎牌;酒精度:35vol%、38%vol,净含量125ml、500ml),因添加全蝎,涉嫌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我公司本着为消费者负责的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决定主动召回所有批次全蝎酒,召回等级为二级,召回起止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23日,召回区域为山东省内各地市。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请各经销商配合我公司开展召回工作;请已经购买该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在购买门店可凭有效购物凭证办理退货手续。我公司对因此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食品生产者名称:山东沂蒙山酒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山东省沂水县远东头乡驻地
法定代表人:武玉山 召回具体负责人:于晓辉
联系电话:0539-2597888 邮箱:sdymsjy@126.com
山东沂蒙山酒业有限公司
2016年 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