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江门蓬江法院了解到,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手段日益增强,发生在市区大型商场的商标侵权案件已逐渐减少,但发生在城乡结合部的商标侵权案却激增。今年上半年,蓬江法院共受理该类商标侵权案件达141件,同比增幅129%,“长城”等知名商标品牌权利人在江门市集中向小商家发起打假诉讼。
案例:中粮集团起诉便利店侵权
原告中粮集团是中央直属的大型国有企业,其注册“长城Greatwall及图”商标以及“中粮”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蓬江区某便利店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有权“GRAPEWALL”字样的葡萄酒产品1瓶,被中粮集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共1.5万元。
蓬江法院一审支持中粮集团公司诉求,综合考虑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经营规模、经营时间,原告商标知名程度、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酌定被告需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8000元。
法官点评:小商户千万别心存侥幸
蓬江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办案法官说,今年蓬江、鹤山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旺盛。其中,有厂家维权意识增强的因素,中粮等公司都委托专业律师在全国从事打假工作。而某些商家法律意识淡薄,在利益驱动之下,对侵权行为抱有侥幸心理继续销售涉嫌侵权产品,导致大批侵权产品在市场上流通。
为此,法官建议,小商户应当建立品牌意识,摒弃侥幸心理,加大审查注意义务,在进货时应注意审查供货商的品牌代理生产、销售资格及商品本身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防止购进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注意保留如购货合同、进货发票、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等可以证明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据,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