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购买7瓶某款智利进口干红葡萄酒,酒瓶上没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贵港市胡某将销售商告上法庭,索要十倍赔偿。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依法驳回胡某索要10倍赔偿的诉请。
案件情况回溯
据中新网贵港消息,2014年12月1日,胡某在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的华泰百货超市(以下简称“百货超市”)购买英文名称为MONTE BLANCO的智利进口干红葡萄酒7瓶,该葡萄酒无中文标签、无中文说明书。
次日,胡某就此事向贵港市港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局随后立案调查后确认百货超市销售无中文标签、无中文说明书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于是对百货超市作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427元及涉案葡萄酒4瓶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胡某诉至法院要求百货超市退回货款875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8750元。
审理中,百货超市申请对没收的葡萄酒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法院随即通知胡某的代理人到庭询问其是否同意由法院组织对涉案葡萄酒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原告代理人当场表示不同意对涉案葡萄酒进行检验并离开法庭。随后,法院依百货超市的申请对涉案葡萄酒进行检验,经检验该送检产品质量合格。
审理结果:超市返还购货款,胡某索要10倍赔偿不予支持
港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百货超市销售无中文标签、无中文说明书预包装食品,胡某为此支付货款875元,现胡某要求百货超市返还购货款875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对于胡某要求百货超市承担10倍赔偿责任的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该案中,涉案葡萄酒具有卫生证书,经检验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胡某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存在人身或者其他损害。因此,胡某要求百货超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8750元,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解读
一、中文背标的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否则就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禁止进口和销售。这条法规同样适用于进口葡萄酒。
一般通过正当渠道进口的葡萄酒,在酒瓶上都要出现2种酒标,正标和背标。其中,正标的文字可以是原产国的官方语言,或者国际通用语言;而酒瓶的背面一般要求其在中国市场上流通之前贴上中文的标签,即中文背标。
中文背标是进口商或者是原产国酒厂/酒庄按进口商和中国政府的规定附上的中文酒标签。如果该酒款本身就有外文背标的,可以保留该外文背标,但也还需要贴上中文的背标。
二、中文背标的重要性
中文背标对于中国消费者来说尤为重要。因为葡萄酒的世界可谓纷繁复杂,全球的葡萄酒酒款数不胜数,各大葡萄酒产国、产区的法律法规不尽相同,葡萄酒的风格、价格等也差别甚大。这些对于普通的消费者来说难以辨别,如果只有外文酒标的话,很多普通消费者更是束手无策。
因此,为了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进口葡萄酒,维护消费者对商品的知情权,酒瓶上的中文背标不可或缺。
三、中文背标上应该有哪些信息?
我国海关对进口葡萄酒的中文背标有一定的规定,要求进口葡萄酒的中文背标须包括该葡萄酒的净含量、酒精度、原料、灌装时间、葡萄酒名称、进口经销商名称、进口经销商地址、原产国、产区和贮存条件等信息。
此外,有些进口商还会将酿酒的葡萄品种、葡萄采摘年份、保质期(国家规定葡萄酒和其他酒精含量超过10%的酒精饮料可不用标示保质期)、生产商名字、葡萄酒类型(干/半干/甜/半甜)等信息印在中文背标上。
特别注意的是,根据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4.1.4.2规定,“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
记者再次提醒进口葡萄酒商朋友们,一定不能忽略背标这一看似很小,但却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否则就会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