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问各位酒友一个问题:你听说过法国 AOC 葡萄酒制度吗?不用说,只要是葡萄酒真爱粉多多少少对 AOC 都有点了解,当然这其中少不了波尔多(Bordeaux)的功劳。然而,你真的了解 AOC 吗?请看实例:
有一次在一家小餐厅吃饭,听到有人得意地说道 “我请大家喝的可是法国波尔多 AOC 葡萄酒哦!” 随后周围传来一片 “哇” 声。我定睛一看,只不过是瓶普通的大区级 AOC 而已,但从他们的反应,却像是看到波尔多一级庄一样惊讶。看来是时候给大家普及下法国 AOC 常识了!
一、什么是 AOC?
AOC 是法语 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ee 的缩写,指的是葡萄酒的“原产地命名控制”制度。有时候,人们也将其缩写为 AC。在法语中,Appellation 指“产区”;Controlee 原意为 “被检查、核实过” 的意思。因此,AOC 的准确含义应该是 “经过检查达到标准的原产地”。其中,AOC 的检查内容包括葡萄酒的地理生产区域、葡萄品种、成熟度及酒精度、
技术、产量和酿酒技术。法国国家原产地命名管理局 INAO 会对上述内容进行审查与核实,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葡萄酒的质量。
Origine 指 “根源、原本”,引申为 “原产地”,该词在实际情况下常被替换成具体的产区,如 Appellation Bordeaux Controlee。尽管在 “Controlee” 这一步已经对葡萄酒的品质作出了一系列的核查。但是并不是所有的AOC葡萄酒都拥有同等品质。法国有数百个大大小小的 AOC 产区,不同 AOC 产区葡萄酒的品质也各有高低。因此,看 “Origine” 这个位置是哪个地方显得尤为重要。
二、AOC 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法国在 1935 年通过了关于葡萄酒的相关法律,确定了葡萄酒的原产地命名制,即 AOC 体制。不过早在 1923 年,法国罗讷河谷(Rhone Valley)教皇新堡(Chateauneuf du Pape)地区最具影响力的酿酒师皮埃尔•勒罗伊(Baron Pierre le Roy)就曾为该地区葡萄的种植酿造起草了一系列法规,这在后来成为了法国 AOC 制度的原型和范本。因此,人们也常把教皇新堡称为 “法国第一个 AOC 法定产区”。
1992 年,欧盟确立了 PDO 体系,旨在保护欧盟成员国生产的农产品。为了响应欧盟的改革并配合欧洲农产品级别标注形式,法国葡萄酒级别于 2009 年 8 月进行了一次改革,新的 AOP(Appellation d’Origine Protegee,法定产区葡萄酒)等级制度取代了原有的 AOC。到了 2004 年,法国葡萄酒出口出现了明显的下降,本土销售也不太景气,生产商开始提高 AOC 葡萄酒的品质。加之由于消费者只认 AOC,因此短期内 AOC 都不会从法国酒标上消失。目前,AOC 葡萄酒占据了法国葡萄酒总量的 46%(2004-2013 年的平均值)。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在国际上被广泛效仿的典型分级制度不仅运用于葡萄酒行业,受保护的对象还包括欧盟国的诸多农贸类产品,如橄榄油、水果、蔬菜、奶制品,以及法国的干邑(Cognac)、雅文邑(Armagnac)和苹果白兰地(Calvado)等烈酒。
三、AOC 制度的法规要求
1、地理生产区域
目前,法国拥有超过 300 个 AOC 产区,在波尔多就有超过 50 个。INAO 对每个 AOC 产区都有详细且严格的法规要求,不过并不是所有产自该产区的葡萄酒都属于 AOC 级别。一般来说,只有法律认可的土地生产的葡萄酒才能使用 AOC 称号。至于具体哪块土地属于法定范围,这在当地行政中心都有记录。而一些非 AOC 地块生产的葡萄酒一般会以 IGP(优良地区餐酒)或 VDF(餐酒)的名义出售。
2、葡萄品种
在法国,每个 AOC 产区都有法定种植品种,包括其占比区间都有明确规定。在审查过程中,必须确保该产区葡萄园种植的是当地的法定葡萄。当然,很多产区也包括一些曾经很重要但又逐渐被遗忘的品种,例如波尔多的味而多(Petit Verdot)、佳美娜(Carmenere)和马尔贝克(Malbec)等。当然,一个 AOC 法定产区可以既种植红葡萄品种也种植一定比例的白葡萄品种,如波尔多 AOC 法定白葡萄品种就有赛美蓉(Semillon)、长相思(Sauvignon Blanc)和密斯卡岱(Muscadelle)等。
3、成熟度及酒精度
新采摘的葡萄(不加糖之前)需要达到一定的糖酸比重以保证葡萄拥有理想的成熟度,因此对于不额外加糖的葡萄酒而言,从葡萄汁重可以大致推测其酒精度;对于额外添加糖分的葡萄酒而言,法律也会限定最高酒精度。
4、产量
控制产量是 AOC 体系贯行的基本政策,不过 “归功于” PLC 机制(一种常见的特殊减产机制),自 20 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法律规定的最高产量还上升了 20%。1993 年,INAO 宣布将进一步控制产量,不过由于并没有明显的举措因而并没有完全得以实施。目前,PLC 机制已被废除,不过受当年天气影响,葡萄产量也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
5、
技术
这一点限定的是葡萄树的最小种植密度、修枝程度和花蕾数,以及法律许可的葡萄培型系统等。在法国南部地区,灌溉程度也受 INAO 监管。
6、酿酒技术
葡萄酒的酿造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每个阶段都需要进行审查,包括法律规定的葡萄去梗和桃红葡萄酒的放血法(Saignee)等。
四、法国 AOC 体系制定的意义
1、积极性
整体而言,相比德国的 QBA,意大利和葡萄牙的 DOC 和西班牙的 DO 等制度,法国 AOC 是一个对优质葡萄酒更为有利的分级体系。它确实促进了葡萄酒产业的发展,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既保证了葡萄酒生产及销售市场的有序发展,也促进了法国葡萄酒业的共同进步,包括波尔多在内的诸多 AOC 产区都直接受益于该制度的推行;此外,AOC 还给消费者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选酒参考。
2、局限性
法国 AOC 并不是不可挑战的权威:不少生产商表示,法国 AOC 制度过于局限。更严重的是,AOC 制度扼杀了创新,酒农只能一如既往地种植着同一个(或几个)品种,这和新世界无疑有着极大的差异。一些违背传统法的葡萄酒一般只能以 IGP 甚至 VDF 的名义出售。
此外,其监管也并不是无懈可击,违背法规的情况也不是没有。例如,一些酒庄会过度添加额外糖分(Over Chaptalization,法律只允许酿酒师往葡萄汁中加入少量额外的糖分),一些酒庄甚至还对同一款酒既进行糖化又进行酸化,这些情况都是很难完全检测出来的。当然,这些都只占极少数。
总之,AOC 需要与时俱进,否则不用多久,AOC 葡萄酒会多过非 AOC 葡萄酒。这样一来,它原本的优越性就不复存在了。
五、波尔多 AOC 葡萄酒一定是优质好酒吗?
当你买了一瓶波尔多 AOC,你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这是一瓶具有典型波尔多性质的葡萄酒,它具备 AOC 葡萄酒应有的质量,其地理生产区域、葡萄品种、成熟度及酒精度、
技术、产量和酿酒技术都符合 INAO 对 AOC 葡萄酒的要求。然而,这并不代表它一定是优质好酒,充其量只能算作波尔多中等水平的葡萄酒,在中国的零售价也不过 100 多元。尤其当这瓶酒的具体产区、年份或生产商都不突出时,那么有 AOC 标识也不能确保葡萄酒拥有高品质。
也就是说,AOC 并不是葡萄酒好劣之分的绝对标准,这种机械化的固定标准也不完全适合葡萄酒,因为毕竟每个人心中对好酒的定义不同。可以说,AOC 只是一个地理上的标识,制约的是生产方,它能给消费者担保的是:这类葡萄酒的种植及生产合乎该产区法定标准,且可以通过查找资料 “验明正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