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甘肃皇台酒业发布“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公告,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4,129.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983.36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附: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 年、2014 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皇台酒业"变更为"*ST皇台(14.880, -0.78, -4.98%)",股票交易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二、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5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0,451.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4.41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4,129.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983.36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认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并且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2016年4月27日、5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要求年报审计机构发表意见。
目前,公司及年报审计机构正积极对问询函中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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