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6月29日,“香槟”原产地名称在法国正式受到保护,Champagne AOC成为了迄今为止只可被模仿、却从未被超越的全世界独一无二的起泡葡萄酒。
到今天,八十岁的“CHAMPAGNE”(香槟)虽已迈入耄耋之年,却仍将保护工作视为重中之重。
从十七世纪末的诞生直至十八世纪时在欧洲上流社会的风靡,香槟酒逐渐成为了欢乐和喜悦的代名词,并且被称之为“国王的酒,酒中之王”。
成名的同时却也招致了各种仿冒,使得香槟人在当时尚未出现地理标志保护法律体系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来获得权利。1887年,法院在一起诉讼的裁定中指出:Champagne一词只能指代用在法国古老省份——香槟采摘的葡萄并在当地酿制的葡萄酒,这也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对于地理标志的保护案例。
然而二十世纪初的根瘤蚜病和第一次世界大战却将香槟区的葡萄园摧毁殆尽,这迫使香槟人不得不重新划定区域、重新种植。香槟人开始确定产区范围、规定酿造品种、制订生产细则,而只有完全依照规范细则酿造出的起泡葡萄酒才能使用“香槟酒”这一名称。
终于在1936年,这些规则经过国家认可以法律形式固定了下来,“CHAMPAGNE”香槟原产地名称在法国正式受到保护!
八十年间,香槟人将香槟原产地名称的保护工作不断完善。截至目前,“香槟”原产地名称已在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及地区受到认可及保护,中国更是保护“香槟”地理标志的典范。
2013年,“香槟”地理标志在中国正式获得保护。从此,保护香槟成为你我共同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