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号,茅台集团公司召开网络新媒体管控座谈会,明确各网络新媒体使用单位职能和责任,保护成员单位合法权益。
会议指出,网络新媒体的应用为公司各项工作的推进和发展提供了便利,为规范管理网络新媒体的使用,保护集团内各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各成员单位及战略合作方申请、使用茅台注册商标及企业标识的网络新媒体的账户及发布茅台相关信息的网络账户进行登记并就使用程序进行规范。对未经公司许可,盗用、冒用、侵权公司“茅台”及注册商标的知识产权的网络新媒体,公司将向各新媒体主管机构进行举证投诉,并开展整顿清理。
同时,要规范成员单位对“茅台”“茅台集团”“茅台股份”等名称和企业标识(LOGO)的使用行为,切实维护茅台企业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