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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酒业报道(Notizie del vino)

“新零售”方式火了 你明白“新零售”跟“传统零售”最本质的区别吗?

2016-12-15 14:44:38作者:苗庆显来源:中国营销传播网

       最近“新零售”的概念又火了,什么是“新零售”?搞个线上线下结合就叫新零售了?网上下单,线下拿货就叫新零售?还是线下体验,网上购买就叫新零售?这些统统是形式。

       抛开概念的噱头,用营销的本源来分析:“新零售”跟“传统零售(包括传统电商)”最本质的区别是职能侧重点的不同,“传统零售”强调的是物流,尤其是交易,而“新零售”强调的是信息流和物流的组合。不管是产品展示,还是信息传递、消费者教育,都可以归为信息流,新零售强化的是对整体购买行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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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零售做的是销售,新零售做的是营销。以顾客沟通、产品露出、利润、销量四个参数,终端划分为五类:深度终端、高值终端、销量终端、普通终端、陷阱终端。

       第一类:深度终端。深度终端是以顾客与终端的接触程度做考量的。在“新零售”理念中,这是终端的制高点。在酒类营销中,餐饮终端因更深的接触度使其战略意义远远大于商超。

       前几年,进口酒还开发出更加深度的终端——酒会:通过酒的品鉴、展示、交流来达到推广目的,通过看、听、闻、尝、问、讲等手段,调动消费者的感官、情感,使消费者的接触达到了更深的层次。

       早些年业内流行过一个概念——“终端媒体化运作”,其要义是把终端像媒体一样去运作,他们定义终端的首要作用是向消费者传递信息,传递切实的、令消费者感同身受的信息。这其实是增强终端跟消费者接触深度的一个方法。

       现在的市场,要求品牌商在选择终端时,首要选择能和消费者深度沟通的终端,如果没有,就去开发甚至创造能够深度接触终端,但是不同类型的企业对终端沟通的深度也有不同要求。

       名牌企业利用其强大的品牌号召力,能调动终端及渠道资源,同时其信息传递和消费者培养的职能更多通过品牌打造实现,这导致了名牌产品选择终端会更加重视产品展示和物流职能,更多的产品展示意味着更多的销售机会。

       而对于大多数的普通品牌来说,信息传递和消费者培养才是更加重要的,在缺乏有效信息传递情况下,更多的曝光率可能会使产品死的更快。竞争的加剧也导致产品关注度的改变,你需要更多的向消费者传递信息甚至是“洗脑”。

       电商终端从建立之始就比较重视传递信息和消费者培养的职能,因为电商终端天生的劣势,其在消费体验和实物感知方面弱于实体店。

       不了解终端的职能本质,不去重视终端的信息流职能,凭着表象做线上线下组合,绝不会有胜算:之前的O2O已经死了一地,快消品大投入转战线上的基本没啥赢利的,之前的淘品牌如玛萨玛索和茵曼布局线下,也以失败而告终。

       如果不能在信息传递和消费教育上,对营销有帮助,只是单纯增加一个销售渠道,那开辟和运营一个销售渠道的成本,远远高过其新增利润。

       新零售关键不是线上+线下,而是从物流运营到信息流和物流的复合运营,针对一个产品进行最有效率的信息流和物流的终端组合,就是新零售思维。线上+线下,仅仅是它最通常的表现形式而已。

       第二类:高值终端。价值终端是以产品的投入产出考量,盈利大的价值高,盈利小的价值低。深度终端可能是高值终端,也可能不是高值终端。比如上面提到医务终端,对于婴幼儿配方奶粉来说,是深度终端但不是高值终端。为方便对比,把高值终端和销量终端一起分析。

       第三类:销量终端。销量终端是以产品的销量作为考量指标,指产品销量可观但利润表现一般的终端。

       很多人的观点是,销量是利润的基础。笔者观点却是,利润是销量的基础。多数情况下,没有利润的销量毫无意义,甚至是吸血鬼。很多的高价值终端都看上去非常微不足道。箭牌非常重视小店的铺市,因为对于口香糖来说,一个士多店的价值不见得比一个大商超小多少。

       近几年大街小巷的餐饮店,从机场车站到高速公路休息区,到处都可见劲牌身影,而一些高大上的星级酒店和大型商超,却不见得能找得到,真正做到了 “勿以利小而不为,勿以损小而为之”。

       直销模式,销售员又是消费者又是经销商也是终端,对于做直销的企业来说,在每个终端(直销员身上)都只赚不赔。

       第四类:普通终端。即在与消费者接触、产品露出、投入产出、销量等指标考量中,都表现平平,但还不会亏损且有一定销量的终端。对于企业来说,这类终端要主要依靠市场辐射来做,进行少量的维护和脉冲式的投入。

       第五类:陷阱终端。这类终端要么是终端费用过高,导致供应商在此亏损,要不就是销量过低,其产生的利润无法维持基本的终端维护费用。

       很多陷阱终端都伪装成“馅饼终端”在等待供应商,尤以平台商(大型的卖场超市、餐饮和大型电商平台)居多,目前的终端消耗战多发生这里,能产生销量但会导致供应商亏损的陷阱终端,杀敌一千,自伤两千。不少品牌在此损兵折将,战不数合,便败下阵来,实在是“错误的地方打了错误的战争”。

       对于陷阱终端要坚决舍弃,绝不可贪恋那些“镜花水月”般的销量,更不可受人蛊惑。

       “只要持续投入,费用会摊薄,销量会持续上升”,“先亏损投入几个月,后面各项指标起来,费比就会下降”,还有“我这个平台(店)销量大,会有品牌效应,会辐射周边的终端”。

       这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鬼话。这么多年屈死的“冤魂”中,有不少产品本来还不错的,就因为选择了陷阱终端而万劫不复了。

       五类终端是可以转化的,高销量终端随着费用的逐渐降低可以变成高价值终端,部分高价值、高销量或者普通终端甚至陷阱终端,都有可能通过一些品牌推广手段,使之变成深度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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